1.招標條件
明城鎮城南橋維修工程項目,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佛山市高明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建設資金來自鎮財政和上級專項資金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明城鎮城南橋維修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高明區明城鎮
2.2 項目建設規模:項目預算投資約為320898.06元。
2.3 計劃工期:60個 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 1 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招標內容為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城南橋維修工程,包括橋面鋪裝、護欄、橋頭搭板及伸縮縫,以及路面混凝土、解決橋面排水等工程等工程,具體見招標單位的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本工程的投標報價上限為320898.06元,不設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標價進行施工總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質量要求:工程竣工驗收的質量等級必須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符合投標報名資格的投標申請人將全部作為正式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劃分標準,本工程屬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并且按規定完成年檢。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工程具備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特種工程(限結構補強)專業承包資質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三級(或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3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投標人應有良好信譽,持有佛山市(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誠信檔案;有效是指誠信管理系統狀態顯示為“正常”。投標人應成功申請進入城市道路誠信系統,即已獲得城市道路誠信編號,且誠信檔案處于有效范圍。
4.4.1根據佛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行業誠信管理辦法》的通知>(佛交[2014]347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必須加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行業誠信管理系統并且最新考評等級為C級或以上,或新登記入庫的。須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行業誠信管理系統”企業誠信檔案信息網上查詢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不能提供則可以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服務平臺投標企業信息數據庫網上查詢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代替。
4.4.2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5.1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臨時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外省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是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臨時注冊建造師),在廣東省內注冊的二級建造師可提供“取得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業情況信息公開平臺”的個人詳細信息網頁打印件),同時具有路橋相關專業職稱工程師資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
4.5.2需提供投標人近半年(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準。
4.6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6.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6.2投標人沒有被交通運輸部、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佛山市交通運輸局明令禁止投標且在處罰期內;
4.6.3投標人在最新年度廣東省公路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結果中,信用等級未被評為D級的;
4.6.4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監理企業信用評價中,信用等級未被評價為D級的。
4.6.5投標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沒有因行賄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為(須提供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且在遞交遞交投標文件時有效)。
4.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報名要求及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招標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城鎮分中心接受投標報名。請報名的單位帶齊以下證件(原件對照)和資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投標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投標申請人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投標申請人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
(4)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行業誠信管理系統企業誠信檔案信息網上查詢打印件;
(5)擬派出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和職稱證、B證復印件;
(6)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7)如為廣東省外的企業,需要提交進粵企業和人員信息備案的查詢網頁打印件;
(8)投標申請人關于本項目聯系人的法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在本企業所在地近半年的社保證明復印件(社保證明要求為投標單位注冊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與投標單位一致的社保證明,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及詳細聯系方式(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傳真、郵編、移動電話、電子郵件)。
上述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凡報名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報名資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對照的,當作自動放棄。招標文件(含數據光盤)400元/份,于報名時發售,售后不退。
5.2 報名時間:2017年 10 月 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城鎮分中心
聯系人:鄧先生 聯系電話:0757-88836371
6.投標擔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標人提交0.76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佛山市高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城鎮分中心辦理確認手續后另行通知。
7.2 投標文件遞交地址: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佛山市高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城鎮分中心指定開標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招投標會議室)。
7.3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下同)應在開標前到場,在招標人指定的登記冊上簽名報到。如法定代表人到會,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到會。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會,則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參加開標會議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其本人在本單位近半年或以上繳納社保證明復印件(社保證明要求為投標單位注冊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與投標單位一致的社保證明,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和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參加開標會議并面交招標人驗證,不能通過驗證的,招標人有權退回其投標文件。(所有個人身份證原件及保證金收據原件于開標會現場查驗后當場退還)。
7.4 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佛發改招〔2013〕11號)的要求,在投標文件首頁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對于拒簽或不按要求簽署承諾書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網、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政府網發布。
9.異議與投訴
9.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公告及招標文件的內容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公正,損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對招標人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監督部門實名投訴。
9.2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充分重視異議、投訴提出的時限,避免異議權、投訴權因時效原因而滅失。
10.其他
10.1 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包括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及聯系人的手機號碼等)一直有效,以保證有關函件(如投標截止時間通知、補遺書、澄清通知等)能及時通知投標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0.2 本次招標辦理投標報名手續并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人,或投標截止時間止遞交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或通過資格審查的合格投標人不足3人時,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佛山市高明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地 址:高明區明城鎮
郵 編:528518
聯 系 人:鄧先生
電 話:0757-88930622
傳 真: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成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文華路升華巷12號鋪位102-2商鋪
郵 編:528000
聯 系 人:阮先生
電 話:13928548831
傳 真:0757-88821068
電子郵件:495320091@QQ.COM
佛山市高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城鎮分中心
2017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