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坦尾西路72號大院內房屋維修工程詢比公告
廣州市荔灣區坦尾西路72號大院內房屋維修工程詢比公告
根據相關文件批準,廣州市新荔城拆遷有限公司現對廣州市荔灣區坦尾西路72號大院內房屋維修工程進行公開詢比,選定承包人。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坦尾西路72號大院內房屋維修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新荔城拆遷有限公司
聯系人: 黃工 聯系電話: 020-81865691
招標代理機構: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
聯系人: 馬工 聯系電話:020-85528055
三、項目概況:本項目維修房屋建筑面積為251.63平方米,圍墻為115.54平方米,具體工程量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四、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五、工程地點:位于廣州荔灣區。
六、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規模:
1、本次招標劃分為一個標段。
2、招標規模:本項目維修房屋建筑面積為251.63平方米,圍墻為115.54平方米,具體工程量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總價包干,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規定的除外。
4、工期:60日歷天
七、招標控制價: 156,737.95元。
八、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資質(以資質證書許可范圍為準,在有效期內);
4、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貳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或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小型項目負責人資質;
5、投標人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7、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十、報名及發售詢比文件時間:
報名及發售詢比文件時間(含本日):2023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年 10 月 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發售詢比文件,并從發售詢比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申請人企業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憑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報名,逾期不受理。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及表上所要求的資料(附件一)(一份)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注:接受報名后,當日購買詢比文件等資料,招標資料費 500元/份,由代理機構開具收據,售后不退。
十一、報名及購買詢比文件地點:
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路122號408室)
十二、資審方式:
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負責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三、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詢比公告及詢比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新荔城拆遷有限公司,異議人: 黃工 ,電話: 020-81865691。
十四、本公告在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網站、廣州國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____/)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中投德創建工有限公司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五、其它說明:無。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
投標項目名稱: 投標申請單位(蓋章):
序號 | 項目 | 報名資料內頁碼 | 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 核對情況 | 雙方簽名確認 |
(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 |||||
1 |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 原件 | |||
2 | 投標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原件 | |||
3 |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 核對原件 | |||
4 | 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 核對原件 | |||
5 |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 核對原件 | |||
6 | 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證書復印件 | 核對原件 | |||
7 | 投標人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 原件 | |||
注:
1、本表“核對情況”欄及“雙方簽名確認”欄,投標申請人須留空,“核對情況”欄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填寫(要求提交原件的,應填寫“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對原件或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的信息的,應填寫“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寫“不一致”的須注明差異的具體內容),并由投標申請人以及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在“雙方簽名確認”欄中共同簽名確認。
2、本表“報名提交資料要求”中核對原件指投標申請人需在投標報名時提交原件供核對,并確保在招標期間應招標人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工程招標監督機構提出要求后2日內提供原件復查。
3、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附件二:
投標人聲明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
本公司就參加廣州市荔灣區坦尾西路72號大院內房屋維修工程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詢比文件編寫、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和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投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