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標公告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房建工程
項 目 編 號:44030620160276
項 目 名 稱:新安中學加固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062016027601
招標工程名稱: 新安中學加固工程
工 程 地 址:寶安區新安街道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寶安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
經 辦 人:黃偉強 辦公電話:27757390 移動電話:13570889200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辦事處
經 辦 人:蘇工 辦公電話:23496134 移動電話:23496134
計劃總投資:1114.71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993.163435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專業承包,其他:建筑、裝飾、安裝的拆除、加固、恢復工程。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6年8月10日 至 2016年12月10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6年7月28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6年8月3日18:00時
擬采用評標方法:抽簽法
擬采用定標方法:直接定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16年7月29日18: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6年8月1日18: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最低企業資質要求:具備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限結構補強)和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且在深圳市建設局備案企業,
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 建筑工程專業一級;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必須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園林綠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不良行為記錄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3、項目經理(建造師)的任職數量達到規定限額的,或因不良行為紅色警示等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系統鎖定的,不能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否則不良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其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5、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6、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對聯合體牽頭單位的要求:具備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限結構補強)。
7、《關于在政府投資建設工程中試行土石方運輸業務招標有關事宜的通知》,根據深建市場【(2013)216號】的相關要求,本項目承包工程施工單位在中標后通過在交易中心招標確定運輸企業。
8、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建設工程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深寶府辦[2010]94號)的有關規定,建設方有權對本方所投入的資金進行監管。
9、招標人應當拒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參與投標:
1)近3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2)近1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3)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建設部門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
4)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設或者交通部門信用評價為紅色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
6)近3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履約評價為不合格的。
7)近2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曾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8)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立案調查的。
10、中標后的投標人在在中標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供檢察院出具的投標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近三年),近3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溫馨提示:
1、投標人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投標,有關服務指南見“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設信息網(www.szjs.gov.cn)”。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3、投標人對所提交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