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文件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財政資金安排,廣州市越秀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現對海月東安置房項目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服務進行公開征集,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海月東安置房項目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服務
二、征集單位:廣州市越秀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杜工 聯系電話: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機構: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葉工、方工 聯系電話:020-83492175
三、建設地點:越秀區海月東地塊東至元運新街,南至新河浦涌。
四、項目概況:廣州市海月東安置房項目(以下簡稱 該項目 )。該項目用地紅線面積約10000平方米。該項目擬建3幢接近100m的高層綜合樓,分房屋征收和新建安置房兩期進行建設。
本次施工周邊房屋鑒定項目包含紅線外約32棟房屋,2處構筑物,紅線內約10棟房屋,總面積約9萬平方米。本次鑒定的房屋結構復雜,含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等單層、多層及高層房屋。。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征集內容、規模和最高投標限價:
(一)標段劃分:本工程只設1個標段。
(二)征集內容:本次征集內容為海月東安置房項目施工周邊建(構)筑物安全鑒定服務,具體如下:
1.包括為開展鑒定工作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踏勘、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
2.本項目基坑開挖深度約16.5米,為有力推進項目建設,保障建(構)筑物和人員的安全,分清房屋損壞責任,了解基坑開挖周邊建(構)筑物等的變形、損傷,擬對基坑開挖邊線33米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等進行安全鑒定。必要時對建(構)筑物進行變形監測和施工后建(構)筑物安全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
3.本次需鑒定的建(構)筑物面積暫定9萬平方米,最終鑒定內容、數量、次數由征集人確定,征集人有權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承包范圍及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并按合同約定處理,鑒定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
4.上述工作及其他費用等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三)最高投標限價:本次征集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45萬元,最高投標綜合單價限價為5元/平方米。本工程房屋安全鑒定費結算時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最終房屋安全鑒定費結算總價不超過合同價且以財政評審意見為準(若越秀區財政部門審定費用低于合同價,以越秀區財政部門審定價作為結算價,且結算價不超過概算批復金額)。
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七、公告發布時間、投標登記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一)公告發布時間: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
(二)投標登記時間: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17點00分。地點: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淘金北路77號麓湖閣南塔202珠江監理招標代理部)。
(三)遞交投標文件開始時間:2019年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時間: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時00分。地點: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永泰路50號之一首層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時00分。
八、投標人合格條件(注:投標人投標登記并購買征集文件時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資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征集文件版權費每套500元,由征集代理單位收取。本項目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征集文件的投標人投標)
(一)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二)投標人已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屬區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鑒定有效備案,須提供備案網頁截圖
(三)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及鑒定人員需具備有效的房屋安全鑒定員資格證書、執業注冊證書(須在本投標單位執業注冊),證書在有效期內,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查、備案,且連續參加廣州地區社保半年或以上。
(五)投標人近3年承擔過房屋安全鑒定業務的業績證明(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業績證明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六)投標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注:如不同投標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不得同時在同一征集項目中參與投標,否則,全部取消投標資格。
九、資格審查方式:
(一)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二)投標登記單位不足3名,或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經評審通過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少于3人時,均為征集失敗。征集人分析征集失敗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組織征集。
十、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市越秀區信息網(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十一、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內容有異議的,向征集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越秀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電話:020- 83520501,聯系人:杜工;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華西路永勝街51號。
十二、本公告在廣州市越秀區政府信息網(網址:http://www.yuexiu.gov.cn/)、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zjjl.cn/)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市越秀區政府信息網發布。
十三、其他:
1、投標人須保證其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及投標資料的真實性,征集人有權在征集的任何階段進行調查和核實,一旦發現虛假,將上報建設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2、本項目禁止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征集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或單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請人須在《投標人聲明》中予以承諾。
十四、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征集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1年內參與我單位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征集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征集人發出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4.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5.存在因過錯行為被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的;
6.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與投標時不一致的。
征集人:廣州市越秀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機構: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16日
附件一:
投標人聲明
本項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登記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本公司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前期工作、征集文件的編寫工作。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諾書
如本公司成為海月東安置房項目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服務征集活動中標人,承諾做到如下工作:
一、在海月東安置房項目實施周期內,按照征集人要求配備不少于1名專業人員提供駐場服務。
二、在駐場服務期間,定期主動為征集人提供工程房屋安全鑒定最新國家政策法規及行業規范等相關文件。
如若本公司沒有按照上述承諾執行,則我公司同意無條件接受征集人對本公司的相關違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