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報告
瀏覽量:215 發布時間:2022.08.10辦理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報告
一、總體要求聚焦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把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作為當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全面實行“五個基本”,即基本的質量標準、基本的結構設計、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質量檢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實提高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實現危房改造戶住房安全戶戶有保障。二、全面實行基本的質量標準農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須滿足基本的質量標準,即選址安全,地基堅實;基礎牢靠,結構穩定,強度滿足要求;抗震構造措施齊全、符合規定;圍護結構和非結構構件與主體結構連接牢固;建筑材料質量合格;施工操作規范。同時,應具備衛生廁所等基本設施。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根據上述基本的質量標準,以及《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并提出主要類型農房改造基本質量要求。
三、全面實行基本的結構設計農村危房改造必須要有基本的結構設計,沒有基本的結構設計不得開工。要依據基本的質量標準或當地農房建設質量要求進行結構設計。基本的結構設計內容應包括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措施、圍護結構等分項工程的建設要點,可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薦的通用圖集,或委托設計單位、人員進行設計,也可采用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設計圖或施工要點。四、全面實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必須實行建筑工匠管理。各地要指導危房改造戶按照基本的結構設計,與承建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要切實做好建筑工匠培訓,未經培訓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攬農村危房改造施工。有能力自行施工的危房改造戶,也應簽署依據基本結構設計施工的承諾書。施工人員信息、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證明材料、施工協議或承諾書等要納入危房改造農戶檔案,將上述材料拍成照片作為圖文資料錄入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各地要加強建筑工匠管理和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購買服務或納入相關培訓計劃等方式,免費開展建筑工匠培訓,提高工匠技術水平。各縣(市)要建立建筑工匠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和公示制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要依法追查施工方責任,要公布有質量安全不良記錄的工匠“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