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海區幼兒園房屋抗震檢測鑒定機構
瀏覽量:330 發布時間:2021.08.18銀海區幼兒園房屋抗震檢測鑒定機構
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檢測鑒定主要依據和要求1、依據。嚴格按照《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危房鑒定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防洪標準》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規則,進行幼兒園校舍結構可靠性、抗震能力、綜合防災能力等方面的鑒定。2、工作要求。(1)鑒定應分類實施。已經過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鑒定部門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被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設的項目可不再重新鑒定。重點鑒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設防情況。要嚴格按照抗震設防標準和有關防災要求進行鑒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鑒定1、校舍安全鑒定。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鑒定報告。在安全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2、校舍抗震鑒定。經安全鑒定為Asu、Bsu、Csu的校舍,需進一步進行抗震鑒定。抗震鑒定應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鑒定報告》。在抗震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3、校舍消防安全鑒定。由消防部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對需要進行消防鑒定的校舍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4、校舍防雷安全鑒定。由氣象部門負責,組織防雷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對防雷裝置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5、校舍其他安全鑒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并分別出具鑒定報告。6、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各縣區校安辦根據各機構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并按照有關要求,逐校逐棟建立登記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