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樓面增加設備承載力鑒定規范標準
瀏覽量:540 發布時間:2021.03.25廠房樓面增加設備承載力鑒定規范標準
廠房新增設備,特別是中大型設備,是一定要做好廠房承重檢測的,不同的廠房或建筑物的樓板承重能力是有不同上限的,特別是年限長久的建筑物,以前設計時荷載上限不一定適合現在這個年代使用,做好廠房承重檢測有效的知道荷載是否達標,是否有安全問題,保護好生命財產安全。
1、我們要在廠房二樓安放動力設備。設備尺寸為1254mm×1687mm=2.115平米。設備自重1700KG。該設備為4腳支撐。
廠房設計載荷為600KG/平米。跨距為8m×9m。請問我能將此設備放在此樓面上嗎?
理論上不可以,因為單位面積每個腳的荷載都超過600,實際上可以在設備支腳上加鐵墊片。這樣保險設備接地又好。廠房樓面的固定設備,新建前應納入設計,盡管設備尺寸有2.11平米寬,其基礎不一定有這么寬,它仍然是集中荷載,況且還可能有震動。如果是后來增加的設備,好應請專業的房屋檢測鑒定機構出具房屋鑒定報告。
樓面活荷載
1 樓面在生產使用或安裝檢修時,由設備、管道、運輸工具及可能拆移的隔墻產生的局部荷載,均應按實際情況考慮,可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載代替。
注:1)樓面等效均布活荷載,包括計算次梁、主梁和基礎時的樓面活荷載,可分別按本規范附錄B 的規定確定。
2)對于一般金工車間、儀器儀表生產車間、半道體器件車間、棉紡織車間、輪胎廠準備車間和糧食加工車間,當缺乏資料時,可按本規范附錄C 采用。
2 樓面(包括工作平臺)上無設備區域的操作荷載,包括操作人員、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和成品的自重,可按均布活荷載考慮,采用2.0kN/`m^2`。生產車間的樓梯活荷載,可按實際情況采用,但不宜小于3.5kN/`m^2`。
3 樓面活荷載的組合值系數、頻遇值系數和準值系數,應按實際情況采用;但在任何情況下,組合值和頻遇值系數不應小于0.7,準值系數不應小于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