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廠房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單位
瀏覽量:592 發布時間:2020.11.05辛集市廠房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單位
廠房樓板承重檢測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當驗算被鑒定構件和結構的承載力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構件和結構驗算采用的分析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
2、構件和結構驗算使用的驗算模型,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3、結構上的作用應經調查或檢測核實,并應按本標準附錄C的規定取值;
4、應按驗算所依據的國家現行設計規范選擇安全等級,并確定結構的重要性系數γo的取值。
5、構件和結構上作用效應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用的組合和分項系數及組合值系數,應按國家相關規范的規定執行;
(2)當結構受到地基變形、溫差和收縮變形等作用,且對其承載力有顯著影響時,應計入由之產生的附加內力。
6、構件材料強度的標準值應根據結構的實際狀態按下列原則確定:
(1)若原設計文件有效,驗收資料齊全,且現狀良好,可采用原設計的標準值;
(2)若調查表明實際情況不符合上款的要求,應按相關規定進行現場檢查檢測,并按本標準附錄D的規定確定其標準值。
7、構件和結構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計入銹蝕、腐蝕、腐朽、蟲蛀、風化、局部缺陷或缺損以及施工 偏差等的影響。
8、當需檢查設計責任時,應按原國家有關設計規范、施工圖及竣工圖,重新進行復核。
二、構件和結構安全性鑒定采用的檢測數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檢測方法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行。當需采用不止一種檢測方法同時進行測試時,應事先約定綜合確定檢測值的規則,不得事后隨意處理。
2、檢測應按本標準劃分的構件單位(見附錄E)進行。
三、當房屋中的構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不參與鑒定:
1、該構件未受結構性改變、修復、修理,或用途及使用條件改變的影響。
2、該構件未遭明顯的損壞。
3、該構件工作正常,無安全性問題。若考慮到其它層次鑒定評級的需要,而有必要給出該構件的安全性等級時,則無任何損壞可定為a級,有局部損壞但不影響承載力可定為B級。